一、宗 旨:慶祝中華民國103年青年節,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,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
及傑出事蹟,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,鼓勵青年奮發向上,報效國家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國青年救國團
三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台南市團委會
四、遴選方式:台南市青年節籌備會分函各機關、社團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,並聘請本市公正
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。
五、遴選條件:本市所遴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年齡在18歲以上,40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(出生日期在民國63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84年12月
31日以前)。
(二)品德高尚、才學兼備足為青年楷模。
(三)熱心服務,傑出表現,有具體優良事蹟。
(四)在本職工作上有優異表現,並符合職業代表性。
六、表揚方式:
(一)本市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(推薦表如附件)代表接受全國表揚外,其餘在本市青年
節慶祝活動中隆重表揚。
(二)曾接受該項表揚者,請勿再重複推薦。
七、附 則:
(一)欲申請社會優秀青年請填妥以下資料:
1.推薦表中具體優良事蹟欄,請簡介其高尚德行、傑出成就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(120-150字)。
2.相關佐證資料,內含自傳1篇(A4、14號字、橫式打字,1200字為限)、得獎紀錄、熱心服務、
活動等精彩照片及任何可凸顯自身優異表現之資料。
(二)社會優秀青年推薦表及佐證資料請於103年02月01日前寄(送)台南市東區團委會總幹事傅麗
央小姐,0972325958,E-mail:youtheast1030822@gmail.com 。
(三)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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